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此外结合我省省情,出台了符合我省特色的专项资助政策。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一)“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各高校都必须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是表现良好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等级设立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没有固定工资收入、规定学制期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4.研究生“三助一辅”研究生在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原则下,参加学校设置的“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获得一定的津贴报酬。“三助一辅”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原则上都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可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五)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六)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2.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3.“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基层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向服务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提交申请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七)学校资助措施1.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高校按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其他资助政策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提取的学生奖助基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
答:延迟退休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在这项改革中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即用15年时间,逐步过渡到男63周岁,女55周岁、58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原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的男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同时这项改革实施“自愿”“弹性”原则。职工达到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男职工60周岁及女职工55周岁、5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也不超过3年。实行延退政策后,养老金计发办法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保留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的激励机制,退休待遇不受影响。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2.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 4.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5.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医用耗材等,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6.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6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7.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8.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为更有效保障群众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公安机关在发放居民身份证时,应核验证件芯片存储的指纹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因此,原则应由本人前往公安机关领取居民身份证,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发证核验工作。但是,对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前来核验指纹信息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方式或委托亲属代为领取居民身份证,但申请人须承诺由此可能出现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核验不一致问题由本人负责。
(一)普通高中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财政按相关标准补助学校,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基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2.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二)中等职业教育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2.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残疾学生、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财政按相关标准补助学校,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基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三)其他资助措施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提取的资助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奖励和资助学生。
答:对于退休人员因为忘记做资格认证被停发养老待遇的,无论通过何种认证方式补做了资格认证手续后,社保局都会在核实后及时为退休人员恢复养老金发放,并补发之前暂停发放的待遇,不是一定需要退休人员到社保局现场办理。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5 年和10 年两种:有效期为5 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未满16 周岁的申请人;有效期为10 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16 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前产生因病情危重的急诊和抢救门诊费用纳入住院报销;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产生因病情危重急诊和抢救门诊费用按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一)市内住院 1.基本医疗保险(1)起付标准:一级及未定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50元,三级医院:800元。(2)报销比例:一级及未定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5%。 2.大病保险:参保人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支付。(1)普通参保人: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个人自付10000元,报销比例:10000-30000元部分:75%,超过30000元部分:80%。(2)特殊群体: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2000元 ,报销比例:2000-30000元部分:80%,超过30000元部分:85%。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5000元,报销比例:5000-30000元部分:80%,超过30000元部分:85%。 (二)异地备案住院 1.起付标准:一级及未定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50元,三级医院:800元。2.报销比例:一级及未定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特别说明: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享受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待遇;在未补齐资料前,参照未通过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待遇执行。 (三)未备案异地住院 1.起付标准:2000元(不分医院等级)2.报销比例:一级及未定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45%。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比市内标准低10%
第一种:打开粤居码小程序,进入“个人地址”管理模块,进行居住地址新增,通过手动输入选择一条房屋地址或扫描房屋门(楼)牌上的二维码,提交申报;第二种:通过微信“扫一扫”房屋门(楼)牌上的二维码,进入粤居码小程序,申报入住;第三种:房东或者屋主人员扫群众出示的个人粤居码,直接添加入住。
答:所需材料:①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②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材料。【通过线上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上传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材料;通过线下渠道申领的,向经办机构提交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材料。】③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注: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上传(提交)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材料中的失业原因(停保原因)与用人单位在税务系统增减员申报不一致的,按上传(提交)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材料中的失业原因(停保原因)办理失业保险金审核业务。办理渠道:线上申领:登录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支付宝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任一平台申领。线下申领:在工作日携带所需资料就近到市内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013年,教育部印发《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采用信息化方式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系统与管理制度。2014年,教育部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并在全国联网运行。《办法》的实施与学籍系统的建立使得学籍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整体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平也得到进一步促进与保障。随着学籍管理规范性需求不断提升以及学籍信息的深入应用,《办法》部分内容与学籍管理实践已不相适应。教育强国建设战略目标的提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构、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的实施以及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也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学籍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和亟需改进的地方。
可以在“粤居码”小程序直接申领,或到就近户籍窗口、自助机办理。
“免陪照护服务”是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
答: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者不满1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温馨提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需完成失业登记后审核发放失业保险金。因此,为避免影响您领取失业保险金,记得申领失业保险金时要先进行失业登记,而尚未办理失业登记的请抓紧办理失业登记!
01 健康监测,学生出现发热伴咳嗽,及时就医,建议在家休息,痊愈后再返校。02 通风卫生,加强各类学习、生活、娱乐、工作场所的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在流感流行季节,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03 加强培训,学校应针对老师、校医等人员开展流感日常防控和疫情报告处置要求的相关培训。04 健康教育,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提高防病意识。05 应急管理,发现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梅州市符合资质的医院有梅州市人民医院和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答:(一)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二)参保人员从企业再次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本人退休时,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同时补记职业年金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划转到待遇领取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若参保人员在退休前从机关事业单位又流动到企业的,不再重复补记职业年金,原补记的职业年金转移和管理运营按照国办发〔2015〕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办法》明确了学籍、学籍信息、学籍管理、学籍档案的定义,对学籍信息、学籍管理、学籍档案做出了类型划分。如第3条规定学籍是学生在学校就读的身份标识,凡在依法依规设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需建立学籍;学籍信息包括基础学籍信息与非基础学籍信息。第4条规定学籍管理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学生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等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包括传统媒介管理与数字化管理两种方式。第6条规定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籍信息及相关材料,形式有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
问:我的身份证要到期了,可以提前换证吗?答:我省为方便群众换证,适当提前申请期满换证时间,将期满换证时间由3个月提前到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