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参保期结束后符合中途参保的人员,按全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并按下列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一)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从有关部门认定其医疗救助资格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二)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不受户籍或居住地限制。出生6个月内参保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出生6个月后且2个自然年度内(含出生当年)参保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2个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后参保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待遇等待期。如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死亡无法办理户籍的,可凭死亡医学证明在父亲或者母亲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三)下列人员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1.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当年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2.当年已办理退休且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退休人员;3.外市就读回梅的应届毕业生,中途转入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4.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5.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6.因特殊原因错过集中参保期的稳定脱贫人员。
答:省内建立一个职业年金计划或建立多个职业年金计划且实行统一收益率的,参保人员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只转移职业年金关系,不转移职业年金基金;需要记实职业年金的,按规定记实后再办理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随同转移。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采取记账方式管理的需由同级财政拨付记实后办理转移。
一、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是违规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要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请各机构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二、规范培训费用收取与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合理设定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公示收费账户、项目与标准,确保透明公开。使用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收取培训费,严禁使用个人账户收费。遵循《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应作为负债管理,不得提前确认收入。鼓励采用“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保障学员权益。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认真履行服务承诺,积极处理家长合理退费要求。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应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将学员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确保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通道畅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活动,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四、严禁举办违规竞赛活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应实行清单制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竞赛活动。坚决抵制、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审核违规开展的“黑竞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一、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是违规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要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请各机构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二、规范培训费用收取与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合理设定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公示收费账户、项目与标准,确保透明公开。使用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收取培训费,严禁使用个人账户收费。遵循《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应作为负债管理,不得提前确认收入。鼓励采用“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保障学员权益。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认真履行服务承诺,积极处理家长合理退费要求。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应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将学员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确保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通道畅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活动,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四、严禁举办违规竞赛活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应实行清单制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竞赛活动。坚决抵制、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审核违规开展的“黑竞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4号)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取得审批文件1年内)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购房人及其配偶在本省范围内非户籍地非工作地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6个月后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4号)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取得审批文件1年内)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购房人及其配偶在本省范围内非户籍地非工作地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6个月后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23 号)第十七条规定,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予登记。
不能。《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23 号)第十七条规定,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予登记。
一、国家层面“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政策 四个取消:充分赋予城市政府调控自主权,城市政府要因城施策,调整或取消各类限制性措施。主要包括限购、限售、限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四个降低: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降低了首付比例,统一首套、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到15%;降低存量贷款利率;降低“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税费负担。 两个增加:一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二是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将所有房地产合格项目都纳入“白名单”,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二、市级层面政策 (一)预售房源和资金的有关规定 1.群众在购房时,应要求企业出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查看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按规定将购房款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群众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房屋信息查询方式:群众可通过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进入梅州市房屋网签信息公示平台,查看房地产项目、房源、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房源状态显示为“可售”的,方可进行网签。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 1.根据《梅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交存标准:电梯房55元/平方米,步梯房45元/平方米。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时,应经过相关业主按规定表决同意后方可使用,且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资金信息查询方式:群众可通过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进入梅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系统,查看交存金额、账户余额、使用情况等信息。
一、国家层面“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政策 四个取消:充分赋予城市政府调控自主权,城市政府要因城施策,调整或取消各类限制性措施。主要包括限购、限售、限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四个降低: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降低了首付比例,统一首套、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到15%;降低存量贷款利率;降低“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税费负担。 两个增加:一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二是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将所有房地产合格项目都纳入“白名单”,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二、市级层面政策 (一)预售房源和资金的有关规定 1.群众在购房时,应要求企业出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查看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按规定将购房款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群众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房屋信息查询方式:群众可通过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进入梅州市房屋网签信息公示平台,查看房地产项目、房源、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房源状态显示为“可售”的,方可进行网签。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 1.根据《梅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交存标准:电梯房55元/平方米,步梯房45元/平方米。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时,应经过相关业主按规定表决同意后方可使用,且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资金信息查询方式:群众可通过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进入梅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系统,查看交存金额、账户余额、使用情况等信息。
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赴港澳探亲:申请人探望在香港、澳门定居、长期居住(1年以上)、就学、就业的亲属。这里的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兄弟姐妹是指同父同母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而并不包括表兄弟姐妹或堂兄弟姐妹。)那么。赴港澳探亲签注的时长是多少呢? 1.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的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2.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3.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已在港澳定居)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未满18岁)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4.60周岁(含)以上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可签发一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90天。
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赴港澳探亲:申请人探望在香港、澳门定居、长期居住(1年以上)、就学、就业的亲属。这里的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兄弟姐妹是指同父同母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而并不包括表兄弟姐妹或堂兄弟姐妹。)那么。赴港澳探亲签注的时长是多少呢? 1.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的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2.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3.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已在港澳定居)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未满18岁)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4.60周岁(含)以上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可签发一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90天。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3号),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项目可通过登录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hsa.gd.gov.cn/)搜索该文件查询。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执行。“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病种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职工医保10000元,居民医保5000元,门诊特定病种限额计入参保人员当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答: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由单位代扣。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
1搭建分层体系,构建分层基础教师根据学生日常的学习表现和能力水平,将学生划分为A、B、C三组。A组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牢固,学习能力和理解力较强;B组学生基础知识掌握一般,具备一定的基础但仍有提升空间;C组学生基础相对薄弱,需要更多的关注与辅导。为便于后续的教学管理和任务发布,教师先在国家平台上分别建立A、B、C三组的学习群组,并邀请相应学生及家长加入,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2定位分层目标,精准设计作业A 组学生:侧重于思维拓展题和综合应用题。利用国家平台上的题库资源,设计具有深度和广度的题目。鼓励该组学生探索多种解题策略,进行跨学科整合,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解题能力和思维灵活性。B组学生:围绕计算题、解决问题和易错题进行巩固。利用国家平台上课程教学的“基础性作业”和题库资源,设计针对性强的难易适中的题目,同时帮助学生利用国家平台的题目解析功能及“在线答疑”功能,及时解决学生在解题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提升学习效率,巩固学生的基础知识、提升解题技巧。C组学生:主要聚焦于计算和课本上的基础题型。筛选国家平台上难度较低的习题资源,或是设计易于理解、逐步深入的题目,帮助学生打牢基础,持续提高学习能力。3一键布置作业,实时统计分析步骤一:首先登录智慧中小学电脑端,点击上方的“作业活动”图标,进入作业布置页面。步骤二:利用国家平台的功能布置与学习内容紧密相关的基础作业、预习作业、拓展作业等,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步骤三:国家平台会实时反馈答题数据,教师可根据答题情况再利用国家平台上的视频资源让学生巩固知识点。4完成错题订正,巩固获取知识数学课程核心素养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学会利用数学语言表达现实。教师借助国家平台的功能和资源,利用贴近现实的数学表达方式,帮助学生提升思维能力。为了让不同组别的学生都能取得进步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教师尝试了布置“说错题”任务,即要求学生回家后将错题进行反思修改并录制视频讲解解题思路,学生按照排定的时间将视频发送到智慧平台的分层群。在视频中,学生不仅要讲解解法,还要阐述题目考察的知识点、运用的方法、解决的突破口以及解题的感悟,并归纳这类题型的特征。根据收到的视频进行一对一的指导。这种“说错题”的新型学习方式,远超传统的“订正”或“重做”的错题修改方式,不仅激发了学生主动纠错的积极性,还培养了他们的自我反思能力和深入思考能力,真正实现助力学习效果的提升。5动态调整分组,确保层次精准基于一段时间的分层作业实施后,教师会结合学生在校表现和平台数据统计,重新调整分组,以确保每个孩子都在合适自己的分层群组中。利用国家平台实施分层作业,是一种深度融合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作业分层理念的创新教学方式。C组学生进行一段时间的分层作业练习后,计算正确率从50%提升至80%左右,计算速度也显著加快。同样,A组和B组学生的计算正确率也均有明显提升。B组学生在面对易错题时,能够清晰地将错误表达出来,并展现出利用画图等方式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而A组学生在接触了多种类型的题目后,养成了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能够独立完成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此外,学生在完成作业后,能够即时获取国家平台提供的反馈与评价,清晰了解自身学习成效与待提升之处,从而灵活调整学习策略。同时,家长亦可通过国家平台实时掌握孩子的作业进度与学习动态,更深入地参与到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家长反馈他们对孩子的学习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能更有针对性地提供支持和帮助。
1搭建分层体系,构建分层基础教师根据学生日常的学习表现和能力水平,将学生划分为A、B、C三组。A组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牢固,学习能力和理解力较强;B组学生基础知识掌握一般,具备一定的基础但仍有提升空间;C组学生基础相对薄弱,需要更多的关注与辅导。为便于后续的教学管理和任务发布,教师先在国家平台上分别建立A、B、C三组的学习群组,并邀请相应学生及家长加入,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2定位分层目标,精准设计作业A 组学生:侧重于思维拓展题和综合应用题。利用国家平台上的题库资源,设计具有深度和广度的题目。鼓励该组学生探索多种解题策略,进行跨学科整合,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解题能力和思维灵活性。B组学生:围绕计算题、解决问题和易错题进行巩固。利用国家平台上课程教学的“基础性作业”和题库资源,设计针对性强的难易适中的题目,同时帮助学生利用国家平台的题目解析功能及“在线答疑”功能,及时解决学生在解题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提升学习效率,巩固学生的基础知识、提升解题技巧。C组学生:主要聚焦于计算和课本上的基础题型。筛选国家平台上难度较低的习题资源,或是设计易于理解、逐步深入的题目,帮助学生打牢基础,持续提高学习能力。3一键布置作业,实时统计分析步骤一:首先登录智慧中小学电脑端,点击上方的“作业活动”图标,进入作业布置页面。步骤二:利用国家平台的功能布置与学习内容紧密相关的基础作业、预习作业、拓展作业等,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步骤三:国家平台会实时反馈答题数据,教师可根据答题情况再利用国家平台上的视频资源让学生巩固知识点。4完成错题订正,巩固获取知识数学课程核心素养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学会利用数学语言表达现实。教师借助国家平台的功能和资源,利用贴近现实的数学表达方式,帮助学生提升思维能力。为了让不同组别的学生都能取得进步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教师尝试了布置“说错题”任务,即要求学生回家后将错题进行反思修改并录制视频讲解解题思路,学生按照排定的时间将视频发送到智慧平台的分层群。在视频中,学生不仅要讲解解法,还要阐述题目考察的知识点、运用的方法、解决的突破口以及解题的感悟,并归纳这类题型的特征。根据收到的视频进行一对一的指导。这种“说错题”的新型学习方式,远超传统的“订正”或“重做”的错题修改方式,不仅激发了学生主动纠错的积极性,还培养了他们的自我反思能力和深入思考能力,真正实现助力学习效果的提升。5动态调整分组,确保层次精准基于一段时间的分层作业实施后,教师会结合学生在校表现和平台数据统计,重新调整分组,以确保每个孩子都在合适自己的分层群组中。利用国家平台实施分层作业,是一种深度融合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作业分层理念的创新教学方式。C组学生进行一段时间的分层作业练习后,计算正确率从50%提升至80%左右,计算速度也显著加快。同样,A组和B组学生的计算正确率也均有明显提升。B组学生在面对易错题时,能够清晰地将错误表达出来,并展现出利用画图等方式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而A组学生在接触了多种类型的题目后,养成了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能够独立完成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此外,学生在完成作业后,能够即时获取国家平台提供的反馈与评价,清晰了解自身学习成效与待提升之处,从而灵活调整学习策略。同时,家长亦可通过国家平台实时掌握孩子的作业进度与学习动态,更深入地参与到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家长反馈他们对孩子的学习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能更有针对性地提供支持和帮助。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4号)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房屋征收时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需要购买)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在本市或者外派工作地无自有产权房,租房支付房租的; 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7、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8、离休、退休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 12、出境定居的; 13、灵活就业人员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4号)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房屋征收时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需要购买)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在本市或者外派工作地无自有产权房,租房支付房租的; 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7、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8、离休、退休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 12、出境定居的; 13、灵活就业人员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在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对参加社会保险险种数量没有具体要求。根据《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23 号)第十五条规定,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之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含)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其中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
在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对参加社会保险险种数量没有具体要求。根据《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23 号)第十五条规定,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之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含)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其中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