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2025〕10号
蕉华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蕉各单位:
为健全蕉岭县公示地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响应《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及《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的要求,我县对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进行评估更新,制定了《蕉岭县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经2025年4月1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并于2025年4月11日起执行,由蕉岭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2024年4月30日印发的《关于公布蕉岭县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蕉府〔2024〕7号)同时废止。
附件:1.蕉岭县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基本内容
2.蕉岭县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公示信息表
3.蕉岭县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图件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蕉岭县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基本内容
一、本次公布的蕉岭县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以下简称标定地价)的公示范围为蕉岭县(蕉城镇及部分长潭镇、广福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区范围与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蕉岭华侨农场)行政区范围内的由48个标定区域连接构成的空间范围,公示范围土地面积为9.24平方公里。
二、本次标定地价体系主要用地类型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商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共四种用途。商服用地和商住用地的标准宗地价格类型包括首层楼面地价和平均楼面地价,住宅用地的标准宗地价格类型为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地的标准宗地价格类型为地面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各用途标定地价的内涵见下表:
备注:1.本次标定地价中商服用地仅有一宗标准宗地。
2.现状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或“六通一平”。其中,“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容积率为该用途各标准宗地的现状/规划容积率范围值。
三、本次标定地价的估价期日为2024年1月1日。
四、参考《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22日印发),进一步将标定地价的土地用途进行细分,具体用途分类如下表所示:
五、标定地价将标定区域、标准宗地和公示信息表予以公布。
六、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土地市场的变化情况对标定地价进行更新修订,经县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执行。
附件2:蕉岭县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公示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