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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政策解读
时间:2025-04-18 15:16:3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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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关于公布蕉岭县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


  以下是对《关于公布蕉岭县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完善蕉岭县公示地价体系,加强土地市场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2024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工作,形成本成果。

  二、目标任务

  建立科学、合理、公开的标定地价体系,为土地市场交易、政府土地资产管理、企业投资决策等提供价格参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公示范围:涵盖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区,共9.24平方公里,涉及48个标定区域。

  (二)用地类型:包括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商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四种类型。

  (三)价格类型:商服和商住用地含首层楼面地价和平均楼面地价,住宅用地为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地为地面地价。

  (四)价格内涵:明确各类用地的开发程度、容积率、使用年期、估价期日等统一标准。

  (五)成果构成:包括基本内容说明、公示信息表和成果图件。

  四、利企惠民措施

  本成果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公开、透明的地价参考,有助于降低土地交易成本,防范市场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成果自2025年4月11日起执行,同步废止《关于公布蕉岭县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蕉府〔2024〕7号)。本次更新主要依据2024年1月1日的市场状况,对标准宗地、价格水平、区域划分等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更贴合当前土地市场实际。

  六、出台目的

  健全公示地价体系,服务土地市场监管和国有资产管理,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征求意见情况

  本成果在制定过程中已按程序开展调研、评估和论证,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八、关键词诠释

  (一)标定地价:指在特定估价期日、特定用途和设定条件下,标准宗地在标定区域内的单位面积土地权利价格。

  (二)标准宗地:指在标定区域内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区域地价水平的典型地块。

  (三)楼面地价:指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价格,适用于容积率>1的用地。

  (四)地面地价:指单位土地面积的价格,适用于工业等低容积率用地。

  九、注意事项

  (一)本成果估价期日为2024年1月1日,查阅时应注意价格时效。

  (二)地价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土地交易价格可受规划建设指标、市场、政策、个体条件等因素影响,以实际评估结果为准。

  (三)成果图件界线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