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公章)蕉岭县科工商务局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数量:0
填报人:傅岭梅
联系电话:0753-7861592
填报日期:2025年6月27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的工业化整合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强县建设的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2)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算执行,制定分管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
(4)拟订县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县重大科技计划(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主动对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协调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7)推动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8)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9)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组织开展与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合作和交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0)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负责指导社会科技奖励活动。
(12)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1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14)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动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15)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和县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16)拟订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17)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18)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国家、省、市及县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19)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20)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21)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
(22)拟订全县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23)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24)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25)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26)制定并组织实施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27)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28)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际品牌建设;负责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29)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本县招商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30)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拟订本县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31)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县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32)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外地驻蕉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33)负责有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监管区,下同)规划计划的协调、联系、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贸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协调推进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
(34)拟订全县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性商务重要活动;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负责我县与港澳台经贸交流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
(35)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县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县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3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7)职能转变
1.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交由专业管理机构承接。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3.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支持工业、信息化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2.部门机构设置
蕉岭县科工商务局内设10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投资促进和外资外贸股、电子商务与贸易市场股、经济运行监测股、信息产业股(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产业发展和园区股、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股、生产服务与行业管理股、科技发展股。核定行政编制1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0名。
(二)2024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1-12月,全县61家规上工业企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67.32亿元,同比(76.70亿元)下降12.2%。完成工业投资14.15亿元,同比(17.37亿元)下降18.5%;共办理技改项目备案19宗,新开展技改企业12家,备案投资额6.15亿元;预计完成技改投资3.62亿元,同比(5.64亿元)下降35.9%,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4亿元)的90.4%。22个市重点督办项目(固投5000万元工业项目、固投3000万元技改项目)预计共完成投资8.6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进度66.27%。社零总额实现41.48亿元(上年同期40.37亿元),同比上涨2.7%,增速位居全市第1;招商引资计划投资额74.04亿元,实际投资额15.42亿元,完成签约、纳统项目42个;外贸进出口总额9626万元人民币,同比-3.32%,同比增长增速全市排名第六,完成实际利用外资5万元人民币。
加强运行监测,强化惠企宣传。组织全县120家企业参加“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讲会;组织开展2场次惠企政策宣贯。共组织2场次、170家中小微企业参加政银企对接等活动,发放政策宣传资料300余份。为广东芨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提供增信贷款76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指导17家“小升规”“专精特新”等企业申报省市县奖励资金410万元。深入贯彻落实“一起益企”重点企业服务保障和县领导挂点服务规上和重点培育企业工作机制,实现60家规上企业21个重点工业项目挂点服务全覆盖。全年全局领导干部共走访各类企业达400余次,协调解决企业交通运输、项目审批、推进技改项目等问题事项共20多个。
全力培育,“四上”工作显力度。根据摸查情况,把具有一定规模、条件较成熟的28家企业纳入2024年“四上”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开展动态监测,分类指导服务。截至12月,有10家企业实现申报销售额1200万元以上,其中广东富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蕉岭县恒塔混凝土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达规。
提质增效,数字赋能有突破。持续抓好5G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各运营商加强5G网络基础项目建设,完成123座5G基站(其中电信升级改造5G基站83个,移动新建40个);加速推进蕉岭县产业园区智慧化项目建设,加快我县智慧化建设进程;紧盯县“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全力抓好第一、第二批典型镇村“三线”整治工作。目前,第一批典型镇村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第二批典型镇村及非典型镇村整治任务正在持续推进中;推动龙腾旋密“5G+智能制造合作项目”顺利实施,为实现生产信息实时共享、挖掘生产数据的最大化价值提供示范作用。
真抓力创,品牌建设赢机遇。积极申报创建食品工业培育试点县,11月已成功申报2024年第二批广东省食品工业培育试点县,加快推进蕉岭县食品产业园建设步伐;建强“融湾平台”,扎实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工作。完成低效工业用地销号企业17家,共593.27亩。
加大力度,科技创新有实绩。有序推进蕉华工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2024年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1家;贯彻落实“1+N”人才政策,助力梅州市南方长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完成了人才载体的申报工作;稳步推进新一轮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征集了8个团队共24名农村科技特派员;推动梅州市蕉岭县白芨产业种植研究及产业化科技项目入选为2025年广州市科技帮扶协作备选项目;加强与星海音乐学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的沟通,完成了蕉岭科技创新产学研实践基地的授牌。
筑牢底线,安全生产促发展。扎实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商贸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组织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和联合监督,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企业节能降耗,举办好工信系统2024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发动全县工贸企业加强宣传,增强节能意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2024年财政资金总支出1379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64万元,项目支出12804.23万元,我局能按财政预算进行支出。
(2)部门整体收入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3)2024年,财政资金总收入1378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89.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92.28;财政资金总支出1379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64万元,项目支出12804.23万元,收支平衡。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有专项资金)的有关评价指标,我局按照评分标准,对照佐证材料,经综合评分,得分为96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该一级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为20分)。
我局能及时、合理、规范编制2024年度部门预算,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
(1)预算编制(该二级指标满分10分,自评得分6分)。
①预算编制合理性(该三级指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局能根据县委县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及年度工作重点,进行预算编制和合理分配,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年度中间无调剂。2024年,我局部门年初预算编制3334.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93.87万元,决算数高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因2024年度新增粤财债〔2024〕31号梅州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省级主平台(广福片区)新材料特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及粤财债〔2024〕54号蕉岭县产业园区智慧化建设项目,故本年支出增加。
②预算编制规范性(该三级指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局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从加强中长期事业谋划角度,全盘编制事业发展性支出,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
③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该三级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0分)。
(2)目标设置(该二级指标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该三级指标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我局根据整体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一是能体现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部门职能;二是能体现部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是能分解成具体工作任务;四是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五是申报的项目有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充分论证。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该三级指标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我局根据整体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一是绩效指标中包含能够明确体现本部门履职效果的社会经济效益的指标;二是绩效指标具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三是绩效指标包含可量化的指标;四是绩效目标的目标值测算能提供相关依据和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2. 预算执行情况(该一级指标满分50分,自评得分为50)。
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人员、资金、资产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科学合理、合法合规及安全完整,制度健全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提高了资金(产)的使用效益。
(1)资金管理(该二级指标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①结转结余率(该三级指标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根据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相关数据计算,2024年度结转结余率=54430.68 ÷(0+137938781.83)×100%=0.39%, 结转结余率≦10%,得5分。
②财务管理合规性(该三级指标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我局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及本局制定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在执行财务管理和核算支出方面:一是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二是执行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三是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四是重大项目支出经过评估论证和必要决策程序。
(2)信息公开(该二级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①预决算公开合规性(该三级指标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局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均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和范围在财政公众网上公开。
②绩效信息公开情况(该三级指标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局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资料能按规定在财政公众网和单位信息公开栏张贴公示。
(3)采购管理(该二级指标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①政府采购执行率(该三级指标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根据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附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相关数据计算,2024年的政府采购执行率=469813.12 ÷469813.12×100%=100%,本指标得分=3×100%=3分。
②采购合规性(该三级指标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我局能对照《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完成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并形成正式文件,报市财政局备案;政府采购意向按要求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意向公开率100%,且采购意向公开时限不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开;按时上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本单位未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4)项目管理(该二级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①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该三级指标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我局的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决策论证充分,绩效目标设置完整合理且能够量化衡量,保障措施有力,资金落实及时到位、分配合理,资金支出规范,项目实施过程合规,监管执行到位,项目产出和效益达到预期。
②项目实施程序(该三级指标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我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局制定的《申报县级财政资金项目有关规定》、《项目申报流程》,一是对所有项目设立及调整均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二是对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等方案的实施执行严格制度。
③项目监管(该三级指标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我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局制定的《申报县级财政资金项目有关规定》、《项目申报流程》、《科工商务局内控制度》,对专项资金和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开展有效的监管。
(5)资产管理(该二级指标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①资产配置合规性(该三级指标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局实有办公用房面积432平方米,2024年底实有41人,人均办公面积未超标,办公设备配置符合规定标准。
②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该三级指标满分1分,自评得分1分)。
我局能及时将资产处置收益上缴国库。
③资产盘点情况(该三级指标满分1分,自评得分1分)。
我局每年能按要求进行资产盘点。
④数据质量(该三级指标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局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完整、准确,核实性问题均能提供有效、真实的说明,且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实体相符。
⑤资产管理合规性(该三级指标满分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局制定了《科工商务局资产管理制度》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内部管理规定,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要求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产按规定程序报批,无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情况,在各类巡视、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中未发现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3.预算使用效益(该一级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为30分)。
我局2024年度预算使用效益良好,绩效目标完成率高,公众服务满意度高,全面完成涉及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
(1)经济性(该二级指标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我局根据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相关数据显示,能控制好运转成本,核算较精准和合理;“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21.03万元≤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数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25.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37.8万元。
(2)效率性(该二级指标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一是我局能按要求完成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工作;二是较好完成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各项目标;所有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均按计划时间完成。
(3)效果性(该二级指标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我局设立的主要指标能体现部门当年履职的效果;部门当年主要项目支出实现了预期的效果。
(4)公平性(该二级指标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
我局设置了便利的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和群众意见办理回复机制;当年度所有群众信访意见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根据2024年度县级机关绩效考核结果和“梅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蕉岭县运行情况通报”,我局群众满意度高。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部门事务繁杂,业务人员忙于应付日常各项工作,造成理解不充分,对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业务知识掌握得不够全面和深入,对重点工作把握还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蕉岭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蕉府明电〔2021〕1号)要求,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客商大会蕉岭分会场广福园区氛围布置费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