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8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部分绩效目标的通知》(粤财农〔2025〕3号)精神,现就公开遴选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部分绩效目标的通知》(粤财农〔2025〕3号)要求,蕉岭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公开遴选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标杆家庭农场4家。
二、遴选条件
(一)已认定的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完善的财务账目(合作社需最新的资产负债表);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及生产管理制度;
(五)经营状况良好等。
三、扶持标准
扶持资金共40万元,其中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扶持7万元,标杆家庭农场每家扶持4.75万元。
四、遴选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进行综合评选,具体程序如下:
有意申报的经营主体向农业农村局申报→专家组到实地核查项目实施条件并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择优拟定扶持名单→提交局党组会讨论通过→项目批复实施。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需向农业农村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一)2025年蕉岭县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最近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农民合作社);
(四)财务管理及生产管理制度;
(五)其它佐证材料(如办公场所图片、基地图片、其它经营状况良好的相关佐证等)。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农业经营主体请于2025年2月26日前(邮寄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交至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
联系人:张振伟,联系电话:0753-7866068。
附:2025年蕉岭县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