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63号)和梅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梅市财农〔2023〕37号),2023年晚造水稻病虫害防治拟在水稻破口期对全县8镇种植50亩以上水稻大户开展水稻“三虫两病”防控服务,现将各镇上报的2023年晚造水稻面积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共5个工作日。
附:蕉岭县2023晚稻种植面积统计表(50亩以上).xlsx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