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2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22〕512 号)》和《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梅州市)广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蕉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培训任务:2022年度蕉岭县需培育农技人员68名,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要求培训时间6天。
(二)课程要求:
1.参照部省级示范培训课程,并将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等纳入农技人员培训通用课程,融合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等培训方式。
2.聚焦产业问题安排预制菜、智慧农机、现代农业发展三个学习课程。
(三)资金安排: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二批)的通知》(梅市财农[2022]89号)--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主要用于农技人员培训全过程所需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资料印刷、教师课酬、劳务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参观交流、培训机构遴选、专家评审验收费、宣传发动、专题报道、政策调研、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培训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开支,按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标准执行,拟定学员68人为期6天的省内(外)异地培训,费用共贰拾万肆千元整(¥:204000元);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三)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近年承担过农技人员培训项目,有丰富的农技人员培训经验;上一年度存在培训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本次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上一年度有承担农技人员培训任务的,应出具上一年度培育项目已完成并验收通过,且培育任务不存在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3月8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遴选,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报告(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合作基地情况、历年开展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书等)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3月8日下午6时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邮寄或送达至蕉岭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51号蕉岭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753-7865731。
(二)评审。蕉岭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初定为本次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
(三)公示。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蕉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附件:1.蕉岭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机构申报书.doc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3 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