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2026〕12号
蕉华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蕉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工作,结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中农发〔2024〕3号)文件要求,经2026年6月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印发蕉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蕉府〔2025〕14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对《关于废止<蕉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