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办〔2024〕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蕉各单位,蕉华园区综合部: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规定,经2024年8月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印发蕉岭县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的通知》(蕉府办〔2023〕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废止《蕉岭县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