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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蕉岭县特定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23 15:54:4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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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GS-2021-002

蕉府办〔20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蕉华园区综合部:

       《蕉岭县特定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实施方案》业经2020年12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



蕉岭县特定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当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现役军人等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实施工作,着力提高城市公交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增强市民出行幸福感,根据《梅州城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惠政策实施区域

本方案实施范围,是指蕉岭辖区内(包括蕉华工业园区)已开通蕉岭公交班线的区域。

二、享受优惠政策群体

享受公交票价优惠政策的人群,是指在我县生活居住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下同)老年人、残疾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现役军人以及我县在册登记就读的全日制中小学生(包括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和部分儿童等特定群体,具体分为免费群体和优惠群体:

(一)免费群体。

1、蕉岭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及非蕉岭户籍常住我县60周岁以上老人,凭老年人公交卡不限次数免费乘坐蕉岭公交车;

2、残疾人凭残疾人爱心公交卡、盲人凭有效证件可不限次数免费乘坐蕉岭公交车;

3、当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指持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的烈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老”人员、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不限次数免费乘坐蕉岭公交车。

(二)优惠群体。

1、我县在册登记就读的全日制中小学生(包括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办理学生公交卡可享受充值优惠(充值100元赠送20元),学生凭学生公交卡优惠乘坐蕉岭公交车。

2、成年旅客可免费携带1.1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身高1.1米至1.3米的儿童需购买半价儿童票。

三、公交优惠卡办理及使用规定

公交优惠卡分为老年人免费卡、残疾人爱心免费卡、中小学生优惠卡三种。

(一)老年人免费卡。

1、蕉岭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需办卡的,本人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蕉岭汽车客运站办理;非蕉岭户籍常住我县的60周岁以上老人需办卡的,本人凭身份证和居住证到蕉岭汽车客运站办理。

2、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老年人免费卡的,本人凭身份证前往蕉岭汽车客运站办理补卡。

3、销卡。持卡人因死亡、离蕉等原因需注销卡的,其亲属或本人应及时主动到蕉岭汽车客运站办理注销手续。蕉岭汽车客运站可根据民政、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口自然减员变动信息及时进行销卡。

(二)残疾人爱心免费卡。

1、残疾人需办理爱心免费卡免费乘坐蕉岭公交车的,按照“一人一卡”的原则,60周岁以上残疾人只能选择老年人免费卡和残疾人爱心免费卡其中一种办理;既是中小学生又是残疾人的,只能选择学生优惠卡和残疾人爱心免费卡其中一种办理。6周岁或1.2米以下残疾儿童直接免费乘坐蕉岭公交车。

2、蕉岭户籍的残疾人需办卡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到蕉岭汽车客运站办理;非蕉岭户籍常住我县的残疾人需办卡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申请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到蕉岭汽车客运站办理。

3、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残疾人爱心免费卡的,本人(或监护人)凭申请人身份证前往蕉岭汽车客运站办理补卡。

4、销卡。因死亡、离蕉等原因需注销卡的,其亲属或本人(或监护人)应及时主动到蕉岭汽车客运站办理注销手续。蕉岭汽车客运站可根据民政、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口自然减员变动信息及时进行销卡。

(三)中小学生优惠卡。

1、蕉岭在册登记就读的全日制中小学生凭学生优惠卡乘坐蕉岭公交车。

2、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需办卡的,由所在学校统一汇总学生信息,并代收取充值金;蕉岭汽车客运站每月定期上门收集学生信息和学校代收的充值金。

各小学每年930日前将需要办卡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办卡信息汇总完毕,蕉岭汽车客运站统一上门收集,并于当年1020日前将制作好的新生公交优惠卡发放到各学校。

3、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学生免费卡的,由学校汇总学生信息,按照办卡流程办理。

4、销卡。因迁学、辍学等原因需注销卡的,持卡学生的监护人应及时主动到蕉岭汽车客运站办理销卡手续,蕉岭汽车客运站按照充值优惠比例扣除充值优惠余额后,退还本金。

四、实施单位职责

(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公交免费(优惠)卡、监督管理特定人群免费(优惠)乘坐蕉岭公交车相关事宜。

(二)县财政局:负责按照《蕉岭县公交线路运营权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公交补贴标准,做好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和后续监管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准时到位。

(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好蕉岭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人数统计工作,每月10日前提供给蕉岭汽车客运站。

(四)县民政局:负责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个月60周岁以上老人死亡的火化名单给蕉岭汽车客运站。

(五)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我县各中小学校,做好在册登记就读的全日制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人数统计、信息采集、审核及协助蕉岭汽车客运站做好学生公交优惠卡发放相关工作。

(六)县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已办证人数统计工作。

(七)县公安局: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个月蕉岭辖区内人口自然减员变动信息(包括户口所在地、姓名、身份证号等)给蕉岭汽车客运站。

(八)蕉岭县公交线路运营权特许经营中标单位:负责各类公交免费卡制作等相关工作;做好公交刷卡计费系统后台的批量办卡受理、系统运维、故障受理报修、数据维护、报表归类等相关工作;为我县群众出行提供优质的公交服务,按规定做好运力调节、完善公交设施等工作,落实“公交一票制”(公交旅游专线除外),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加强驾驶员管理,严禁驾驶员以欺骗手段提高公交免费卡刷卡额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五、监督检查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使用公交免费卡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公交免费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故意将卡借给他人使用或帮别人刷卡的,县交通运输局有权停用、收回或注销其使用的公交免费卡;公交免费卡违规使用,发现1次停用半年,累计发现2次停用一年,累计发现3次予以注销,并视情况取消持卡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资格。

(三)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共同对特定人群免费(优惠)乘坐蕉岭公交车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537871099)。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13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关于《蕉岭县特定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