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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丝苗米产业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8-12-18 10:41: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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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丝苗米产业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明确蕉岭县丝苗米产业园各职能部门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方面的权责,让各入园实施主体更好地了解、熟悉、运用我县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新政策,激发企业与政府共同带动产业兴旺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现将对《蕉岭县丝苗米产业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做出解读。

一、政策制定的目的

该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蕉岭县丝苗米产业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正确投向、投量、确保投效,使资金使用管理公平、公正、公开,从而依法有序推动我县产业园建设,为促进我县实现产业兴旺、乡村振兴提供相关政策性保障。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该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八大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阐明制订该方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实行项目库管理以及应遵循的原则。

第二部分为职责分工。明确县农业部门、县财政部门、县审计部门、县人民政府各自在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责。

第三部分为补助对象和条件。主要指明该省级财政资金的补助对象及应满足的条件。

第四部分为资金拨付和建设内容。明确资金额度与拨付依据,资金使用方案由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阐述了产业园具体建设目标和内容。

第五部分为资金使用。指出资金使用应突出的重点及不得使用的范围;明确了资金使用的六大范围、补助比例、时间限定、实行专项管理等。

第六部分为资金管理。包括资金在产业园建设管理方面的原则,以及签约建设、评审验收、落实奖补、督导检查等方案细节

第七部分为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指明资金下达后的使用要求;县人民政府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落实,县农业局对产业园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追究。

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解释权、有效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