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办[2018]6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蕉岭县2018年度支持(水稻)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在2019年1月26日进行了批复(粤农农计[2019]2号),同意了我县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厅批复的我县2018年度支持水稻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我县对3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经营主体进行农机购置50%的补贴,对5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经营主体进行加工设备购置60%的补贴。
经专家组审核,共21家经营主体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现将各经营主体申请购置机型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7月8日至12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人:杨柳青,电话:7866718。
附: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农机加工设备申请购置明细公示表.xlsx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