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的蕉岭县2018年度支持(水稻)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县2019年度早晚两造各种植3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经营主体给予农机设备购置50%的补贴,早晚两造各种植5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经营主体给予加工设备购置60%的补贴。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我县有11户水稻种植经营主体符合补贴条件。现将补贴明细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蕉岭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地址:蕉岭县朝阳路51号邮政编码:514100
电话:0753-7866718联系人:杨先生
附:
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农机加工设备购置补贴(第一批)公示表.xlsx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