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蕉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集《梅州市蕉岭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三圳镇九岭村农村宅基地项目)》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6-04-29 15:37:0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蕉岭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三圳镇九岭村农村宅基地项目)》,并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蕉岭县人民政府网站对该项目进行征求意见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原因、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使用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公示机关和公示方式等。截至2026年4月14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