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政府
刘梦良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蕉房字第01000100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梦良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