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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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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确定蕉岭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时间:2024-11-28 17:40:1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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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蕉岭县人民政府同意,蕉岭县财政局确定为蕉岭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特此公告。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