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政府
陈平生因保管不善,将蕉府国用(2009)第01123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粤房地权证蕉房字第20090035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平生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