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分厅、退役军人服务分厅、公共法律服务分厅的公告
时间:2024-10-17 17:20:4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蕉府公〔2024〕22号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让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捷,自2024年10月17日起,原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分厅、退役军人服务分厅、公共法律服务分厅予以撤销。原分厅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委托授权县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窗口受理(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7号)。
特此公告。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