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政府
丘安添因保管不善,将粤(2023)蕉岭县不动产权第00156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丘安添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