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蕉岭县人民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为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定于2024年7月8日下午3时整在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七楼会议室召开《蕉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蕉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梅州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梅州市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年7月4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请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3.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将书面申请交到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自然资源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曹灿铭处(电话:7188822)。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