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蕉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蕉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6-05-28 10:59:3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蕉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6年5月29日至 2026年6月8日
二、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zjtpg2008@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蕉岭县蕉城镇溪峰西路83号蕉岭县财政局(邮编:514100),并请在信封注明“《蕉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转投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三)联系电话:0753-7879905
特此公告
附件:蕉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蕉岭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