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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蕉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6-05-28 10:59:3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蕉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6年5月29日至 2026年6月8日

  二、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zjtpg2008@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蕉岭县蕉城镇溪峰西路83号蕉岭县财政局(邮编:514100),并请在信封注明“《蕉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转投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三)联系电话:0753-7879905

  特此公告



  附件:蕉岭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蕉岭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