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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时间:2025-04-16 10:12:3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推进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地域范围为蕉岭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校园餐”,举报“校园餐”违法行为,包括“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以及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二、举报途径和奖励规定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广大群众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者直接拨打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7186392,或发送邮件至邮箱mzjlzfdd@163.com进行举报。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反映或提供问题线索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等。举报内容务必真实、客观、具体。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经举报查证属实,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奖励。

  特此公告。

  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