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蕉岭县人民政府
3月起 梅州住房公积金有调整
时间:2025-02-28 16:14:4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近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3月1日起上调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通知》明确,从2025年3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原来的1620元统一调整为175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自2025年3月1日起,新开户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50元。存量缴存职工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无需按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于2025年7月1日年度调整时间段统一调整。
据了解,此次缴存基数调整是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具体举措,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记者:郑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