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政府
近日,广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意见》对水库、堤防及河道、蓄滞洪区、山洪灾害防治、引调水及其他类型工程,要求配套建设雨量站、测雨雷达、水位站水文设施。并对在建工程提出任务,由省级负责调度的已建流域骨干水利工程于2026年汛期前完成配套水文设施建设,其他已建水利工程于2030年底前完成。(记者:池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