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蕉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涉案产品信息 | 备注 | ||
产品名称 | 商品名 | 批准文号 | |||||||||||
1 | (蕉)食药监药罚〔2016〕023号 | 赖治仁(蕉岭县广福镇叶田村第一卫生站)销售劣药“杜仲平压片”案 | 赖治仁 | 销售劣药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自动履行 | 蕉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 | 抽检不合格 | ||||
2 | (蕉)食药监药罚〔2017〕001号 | 蕉岭济民堂医药有限公司世纪分公司涉嫌销售劣药“复方黄莲素片”案 | 赖君屏 | 销售劣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没收涉案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自动履行 | 蕉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 | 抽检不合格 | ||||
3 | (蕉)食药监食罚〔2017〕001号 | 叶欢欢(蕉岭县生元贸易行)未能按照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案 | 叶欢欢 | 未能按照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 罚款 | 自动履行 | 蕉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