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蕉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发展实体经济,大力推进工业强县、产业兴县,立足蕉岭实际,全力打造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综合示范窗口。前三季度我县主要经济运行情况表现为:农业生产稳中向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微幅下降;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快速增长;建筑业总产值自2022年以来首次实现正增长;社会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整体经济呈现稳中向好趋势;
根据梅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1-9月我县地区生产总值为80.23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2.09亿元,同比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6.84亿元,同比增长9.6%;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1.30亿元,同比增长5.3%。
(一)农业生产稳中向好。
前三季度,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21.40亿元,同比增长5.4%,增幅比上半年高0.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6位。其中,种植业增长5.9%、林业增长7.0%、牧业增长3.2%、渔业增长0.3%、农林牧渔服务业增长10.0%。生猪产能增加,生猪存栏76727头,同比增长2.7%。生猪出栏122786头,同比增长4.1%。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微幅下降。
前三季度,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6.06亿元,同比下降0.6%,增幅比上半年低5.6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7位。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同比下降7.7%;制造业同比增长1.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下降55.3%。
(三)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快速增长。
前三季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2.3%,增幅比上半年回落14.9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1名。其中,项目投资同比增长57.9%,增幅比上半年回落5.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2位;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20.4%,增幅比上半年低53.7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4位。
前三季度,蕉华产业转移园(含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27亿元,同比增长114.3%。其中,蕉华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3亿元,同比下降15.6%;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64亿元,同比增长228.9%。
(四)商品房销售面积小幅回落。
前三季度,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11.1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8%,增幅比上半年回落24.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3位。全县实现商品房销售额5.20亿元,同比增长2.5%,增幅比上半年回落33.0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4位。
(五)社会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
前三季度,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24亿元,同比增长2.7%,增幅与上半年持平,增速居全市第7位。分行业看:商品零售额25.30亿元,同比增长2.6%;餐饮收入2.94亿元,同比增长3.5 %。分城乡看:城镇17.22亿元,同比增长2.4%;乡村11.02亿元,同比增长3.2%。
(六)建筑业总产值自2022年以来首次实现正增长。
前三季度,全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12亿元,同比增长42.7%,增速居全市第1位,增幅比上半年高56.2个百分点。
(七)工业用电量小微下降。
前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10.6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0%,增幅比上半年低2.1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8.2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8%,降幅比上半年扩大2.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含自发自用)9.7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4%,降幅比上半年收窄0.5个百分点。
(八)金融业运行保持稳中有增。
前三季度,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52.17亿元,同比增长13.7%;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77.04亿元,同比增长16.0%。贷存比50.6%,贷存比比去年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
(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前三季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亿元,同比增长13.8%,增速居全市第3位,增幅比上半年高5.1个百分点。其中,本级税收收入完成2.29亿元,同比增长4.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70亿元,同比下降2.1%。全县民生支出16.58亿元,民生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4%,民生保障有力。
(十)全口径税收小微增长。
前三季度,全县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含蕉华园区)6.34亿元,同比增长1.2%,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增长54.6%、资源税下降5.7%、企业所得税下降15.9%、土地增值税下降40.5%。
(十一)进出口总额小幅下降。
前三季度,全县进出口总额999.20万美元,同比下降8.1%,其中,出口额993.11万美元,同比下降7.2%;进口额6.09万美元,同比下降64.0%。
(十二)居民收入稳中有增。
前三季度,经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初步反馈,全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7元,同比增长7.0%,增速居全市第2位。其中,全县常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114元,同比增长5.8%,增速居全市第2位;全县常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385元,同比增长8.8%,增速居全市第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