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产业村长”履职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蕉岭县关于印发<产业村长联农带农工作方案>的通知》(蕉农农函(2025)1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第一、二批聘用的36名“产业村长”履职评价工作。其中何耀详等7位“产业村长”履职成效综合评价未达到“产业村长”聘用要求,予以解聘。现将解聘名单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蕉岭县“产业村长”解聘名单.xls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