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农业集约化发展,推动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我县于2025年7月10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蕉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蕉府〔2025〕1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为3年。《办法》出台后,国家目前对推动土地流转奖补另有明确要求,为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且《办法》自发布以来未开展相关奖补资金申报、兑付等实质性工作,未产生与文件相关的经济往来、权益变动等影响,废止该文件不会对经营主体、农户权益造成损害,社会稳定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就该废止事项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汤斯斯;联系电话:0753-7866068。
特此公示。
附件:《蕉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暂行办法》(蕉府〔2025〕14号).pdf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