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清(身份证号码:130533********5733):
本局于2025年7月25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经多次电话联系,你一直未能接通,通过EMS中国邮政速递向你邮寄纸质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成功送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蕉农农(畜牧)罚〔2025〕1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联系人:徐股长
联系电话:0753-7865782
单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51号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