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5月27日蕉岭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和6月5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广东省 2025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计〔2025〕41号)精神,因项目的绩效目标变更,需重新公开遴选2家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省标杆家庭农场为项目实施主体。
我局于2025年7月11日在蕉岭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出《关于重新遴选2025年蕉岭县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25年7月30日,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蕉岭县伟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蕉岭县高思南山果园、蕉岭县新铺镇明兴家庭农场、蕉岭县丽玲家庭农场为2025年蕉岭县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振伟;联系电话:0753-7878993。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