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稻种植经营主体:
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蕉岭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2号)文件要求,我县根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请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一、实施范围
项目在我县水稻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相对较高的平原片新铺镇、三圳镇、蕉城镇、长潭镇、文福镇实施,共3000亩。
二、申报条件
我县平原片5个镇,2025年晚造种植水稻面积在150亩以上(不含制种),自愿申请参与本项目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组织水稻种植且实际承担生产成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技术路径
结合我县实际,实施经营主体必须应用的技术:一是选择高产优质水稻品种或加工专用型品种;二是增加亩均栽插密度,保证每亩基本亩,采用宽窄行插秧,行株距30×12-14cm,每亩插足1.6-1.8万穴,杂交稻每穴3-4苗,常规稻每穴5-6苗。选择应用的技术是:提高机械平整地和机插机抛作业水平;持续推进机插侧深施肥减量化;推广水稻“三控”施肥技术、“一喷多促”技术。加强水稻“三虫两病一螺”综合防治和台风、洪涝等气象灾害防御减损及灾后补种。大力推广工厂化集中育秧,减少直播稻。
四、补助标准
对列入补贴对象的经营主体,按要求采取单产提升技术措施,每亩补贴50元。
五、产量目标
2025年晚稻如果种植杂交稻单产应达到471.4公斤以上;如果种植常规优质稻单产应达到403公斤以上。
六、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申报,2025年8月5日前填写“2025年蕉岭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村委会盖章后交所在镇农业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根据补贴面积指标分配奖补面积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
请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到所在镇农业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7866718)
附件:2025年蕉岭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docx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