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蕉岭县农业农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0名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岗位和对象
(一)岗位、人数:
农业类特聘农技员10人,具体服务岗位为各镇。
(二)遴选对象:
1、农业科研专家;
2、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
3、蕉岭县人民政府聘用的产业村长;
4、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专业为农业类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三)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养,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申报: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特聘农技员情形的。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特聘农技人员一经聘用,聘用人员必须保证服务一年。完成考核工作任务后,每人给予5000元的岗位补贴,特聘岗位补助不涉及养老、失业、医疗等人事劳动问题。
四、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按照助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等要求,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一)为全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对接所在乡镇、脱贫村(经济薄弱村)农技服务工作,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提供技术帮扶、咨询服务。
(三)协助解决解决所对接镇、村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农户生产经营的技术难题。
(四)能遵守特聘制度,按时完成聘用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遴选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乡镇推荐、资格审查、评审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5日。
(二)报名地点:蕉岭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系人: 徐生,联系电话:0753-7865731
(三)报名要求:
提供《蕉岭县2025年特聘农技员申请表》、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岗位资格条件、业绩成果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个人陈述材料(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简历、获奖或资格证书情况、业绩成果、工作计划、服务承诺等方面)1份,相关镇推荐函等,报蕉岭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四)资格审核: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评审公示:对申请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特聘农技人员人选,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六、特聘农技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特聘农技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被聘用的人员要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管理。特聘人员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在下一次遴选中优先聘用。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服务单位。
七、本《公告》由蕉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