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公告》(粤府函〔2020〕84号)和《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字〔2020〕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蕉岭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蕉岭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29日至9月6日在“蕉岭县人民政府网”广泛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征求期限已满,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