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字〔2020〕49号)、《梅州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和规范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有偿使用,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居住权益,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单位起草了《蕉岭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及有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如有反馈意见,请在公告期内将意见发至jlnyfgg@163.com邮箱或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营指导股反映,联系人:郭世浩;联系电话:0753-7866068。公告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6日。
特此公告。
附件: 蕉岭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及有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