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及《关于转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环函〔2021〕705号)和《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切实做好乡畜牧业发展规划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蕉岭县畜禽养殖发展规划(2023-2028年)(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5日在“中国蕉岭网”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截至4月15日,未收到对《蕉岭县畜禽养殖发展规划(2023-2028年)(征求意见稿)》的来电、来信及邮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报。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