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22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向社会公开遴选2个集农业机械化示范展示、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已在蕉岭县辖区内,在工商登记注册且有一定规模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具备较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技术推广条件,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生产基地长期稳定的均可报名申请。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须在规定期限内向蕉岭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提交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企业有关简介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材料审核后,组织专家现场实地考察,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再根据评审意见予以认定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并授予“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符合蕉岭县农业机械化、主导产业、主推技术的发展要求,生产名优特农产品效益明显,交通便利,具有开展农业机械化、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条件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基地合同期不少于5年,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3.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县内领先、对同行业或周边种养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4.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5.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6 .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要按照蕉岭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化、主导产业、主推技术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做好项目培训和农业主导产业、主推技术推广工作,完成不少于15个基层农技员、农村乡土专家学历教育或示范班培训任务,协助完成我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100%任务。
2、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农业农村局。
3、基地规范运行管理,按照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建立基地档案,并接受考核验收。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等物资等给予适当补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向蕉岭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永伟 电话:0753-7865731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