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办函〔2018〕1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蕉岭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2019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环境保护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蕉岭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2019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好我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梅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梅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我县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抓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聚焦优良水体、黑臭水体,突出保好水与治差水并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扩容并重、流域综合整治与控制单元治理并重,强化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共治,充分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补齐水环境治理短板,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的年度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1个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市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无劣Ⅴ类水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2019年,全县1个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力争市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以上,无劣Ⅴ类水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明确的水污染防治目标,深入实施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补水与修复等措施,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强化跨界劣Ⅴ类水体污染整治,提升地表水优良水体水质的稳定性,为构建“世界寿乡·富美蕉岭”奠定坚实基础。2018-2019年重点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全力聚焦重点水体保护与治理
一是全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自查,查漏补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已划定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明确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的设立。新调整、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批复后1年内完成规范化建设。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督、监测、巡查、信息公开等机制。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和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按季度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所有县级城市饮水状况信息。(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城综执法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是全力提升水体水质和达标稳定性。推进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年)项目实施,以石窟河、松源河、乐干河为重点,推动全流域养殖污染防治、开展多宝水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及生态补水等重点工作落实。制定全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对存在劣Ⅴ类断面水体,开展污染源排查,科学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消除劣Ⅴ类水体。(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综执法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是全力消除黑臭水体。进一步全面排查黑臭水体,及时核实、抓紧整治。深入排查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严格控制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废水等直排入河;建立完善保洁制度,加强黑臭水体沿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河床底泥的清理。未完成整治工程的黑臭水体,要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加快治理;已完成整治工程的,抓紧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工作;已完成整治效果评估的,以“长制久清”为目标,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2019年年底前蕉岭县蕉城镇环东河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按照国家、省、市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全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整改任务。(县城综执法局、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是全力推动跨界污染联防联治。加强与福建省武平县跨界污染工作对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监管机制,重点加强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联合执法以及跨界流域水质异常问题和跨行政区污染事故的应急协调处理。全力协调福建省武平县太山村完成生猪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推进石寨河(松源河一级支流)太山村与洋山村交界处水质尽快达到Ⅲ类目标要求。(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综执法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着力提升生活污染治理效率
一是强化城镇污水截污纳管。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要同步建设配套污水管网,严格实施厂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新开发区域要全面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加快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工业园区等地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应采取建设调蓄设施、增大截流倍数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老旧管网改造,抓紧排查老旧管网和“僵尸”管网、“断头”管网,准确掌握污水管网缺失、病害(淤积堵塞、老化渗漏、下沉塌陷)、错接漏接、建成但未通水使用等情况,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个进行修复、连通,提高已建管网使用率和污水接管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浓度“双提升”,力争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差达到110毫克/升和12毫克/升,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县水务局、县城综执法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是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快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松源河等流域、人口快速增加的城镇以及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水环境容量适当提高排放标准。土地资源紧缺的地区,可结合自身条件,优先考虑建设地埋式或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2019年,全县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成建设。(县水务局、县城综执法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是切实提高污泥处理处置水平。规范污泥处理处置,推进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最大程度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严禁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加强污泥全过程监管,实施污泥转运联单制度,防止污泥随意倾倒和不规范处置。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城综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存量生活垃圾处理场治理,全力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2019年完成镇级垃圾填埋场及垃圾中转站整改。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对运营水平低、未达到无害化等级评价的设施加快进行升级改造,制订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综执法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是加强城镇节水。全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及以上要求。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设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设中水设施。严控地下水超采,配合省、市级部门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综执法局、县水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开展韩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的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重污染行业排查,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县环境保护局、县科工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是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绿色生产。制定实施本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严格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方面的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后评价工作,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县科工商务局、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是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治理。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制管理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开展水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发酵酿造、配套电镀、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严格实行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预处理和分质处理,依法依规开展达标整治,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推行废水厂区输送明管化及水质、视频双监控,确保达标排放。加快实施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优先完成建站15年以上的地下油罐改造。(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是集中整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展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管理档案信息调度,对环保基础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工业集聚区提出限期整改计划。开展石窟河流域内镇村级工业企业摸底排查,制定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限期完成整治。(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商务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综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是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制定完善我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完成拉网式排查并建立管理台账。依法依规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重点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杜绝“一刀切”。2019年年底前,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专项整治。(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根据区域环境禀赋,依法扩大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实行区域禁养控制,严格引导、规范畜禽养殖。彻底清理非法养殖,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专业户,并对养殖设施和废弃物进行彻底清拆清理。推行现代化高效规模养殖场,推进适度规模化养殖,减少散养户数量。落实各镇、村的监管责任,严防复养现象发生。2019年全县生猪存栏量在2016年的基础上削减30%。全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制订实施蕉岭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80%,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管,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实施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当地畜牧和环保部门监管平台。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严格控制水库网箱养殖规模,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局、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是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高效缓释肥料、液体肥料、水溶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的应用,推广化肥深施、机械施肥,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鼓励引导农民推进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合理调整施肥结构,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引导农民用药行为,全面推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推进病虫疫情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深入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大力推广环境友好型种植业,实现种植业生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对环境的污染。(县农业局牵头,县水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是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推行“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力量,对农村“四边”(村边、路边、水边和田边)进行“三清理”(清理存量垃圾、卫生死角、乱堆乱放)。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全县行政村村庄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力争农村生活垃圾100%得到收集和处理。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综执法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快实施河道综合整治
一是加快实施河道治理工程。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景观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河岸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恢复和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逐步实现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提升流域水环境承载力。鼓励设计、治理、养护一体化模式。防治洗砂作业污染水域环境,推动陆地洗砂场和水上洗砂点统一规划监管,保护河道水质生态环境。(县水务局牵头,县城综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是科学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全面开展河库塘底泥分布、淤积地点、淤积深度、淤积总量等底泥淤积情况调查,制定蕉岭县重点河流清淤方案,列出具体清单和治理措施,在截污治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清淤,纳入黑臭水体名单的河库塘优先整治。加强底泥疏浚、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底泥“二次污染”。科学实施生态清淤,积极开展底泥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利用。建立并完善轮疏工作机制,实现清淤工作长效管理。2019年年底前,全县黑臭水体疏浚一遍。(县水务局牵头,县城综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实施水生态扩容提质
一是保障河湖生态基流。优化全县主要河流水量调度计划,优化全县主要河流水量调度方案,科学确定主要江河库生态流量(水位),列出主要水电站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生态流量监控体系,保障河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县水务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是加快建设美丽水网。开展河岸湿地建设、护坡生态化改造等工程,恢复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以石窟河干流为主干廊道,逐步恢复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七)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入河排污口摸查建档和管理。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排查工作,全面排摸、清查入河排污口,明确排污口位置、排放主体、排放规模、排放强度、排入水体及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公布入河排污口名单和排污信息。保留的排污口、雨排口都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将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综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是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严格执行“封堵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要求,分类管理处置入河排污口。对非法设置和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影响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敏感区以及输水线路、已划定禁止排污区等水域不合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规予以整治;对水域水质影响较大的入河排污口采取提标改造、人工湿地、生态处理等深度处理。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综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八)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一是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落后老旧船型。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科工商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是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加快建立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污水未纳入当地市政管网的,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督导港口、码头的经营人制订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科工商务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九)严格环境准入监管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水质达标的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相关主要污染物实行等量替代。供水通道和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受其他区域相关主要水污染物可替代总量指标。严禁在控制断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内建设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是强化督查执法。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持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依法处罚并责令其限制生产。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点查办非法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环保、公安、住建、城综、水务、农业、畜牧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建立健全畅顺有效的协作机制。(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综执法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蕉岭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领导下,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统筹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建立县领导牵头督办机制,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德志同志牵头督办松源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徐杞文同志牵头督办城区黑臭水体。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的作用,全面推进全流域系统治污。建立健全会商研判、预警督导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狠抓各项重点工程、任务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方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各相关部门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细化“河长”水质监测断面,将监测断面和水质目标落实到县、镇二级“河长”,使各级河长做到治水有责、治水负责、治水尽责。县环境保护局将定期公布各镇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排名,并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纳入环保责任考核。
(三)强化工作保障
切实加强资金、政策保障和科技支撑,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确保各类工程项目顺利建设。强化水环境监测工作,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采测分离工作,做好同步采样、同步监测,加强断面监测数据分析,及时评价水质变化情况和治理效果。
(四)实施“挂图作战”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完善“挂图作战”信息系统,强化信息调度。加快建设水环境综合整治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将“智慧河长”信息数据库与水环境综合整治信息平台有机结合,将生活、工业、农业等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治理项目、治污设施、排污口分布、工业产业布局,以及省考、市考断面水质状况整合到“一张图”上,加快制作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流域“挂图作战”图件,并与省、市环境信息中心挂图作战平台对接。通过“挂图作战”,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完善责任链,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提速增效。
(五)强化信息调度
建立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包括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准确、完整记录进展情况。每月3日前按国家、省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进展调度系统要求填报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函送县环境保护局汇总。
(六)加大督导力度
对水质下降的责任镇政府开展预警,对持续超标的约谈提醒,制定达标攻坚方案,推动各镇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切实提高市级考核断面的稳定达标率。
附件:1.蕉岭县新、改、扩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2.蕉岭县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任务汇总表
附件2:
蕉岭县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任务汇总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