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潭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省委、省政府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部署,筑牢蕉岭生态屏障,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切实做好防灭火工作,防止山火发生后扑救不及时,致使小火酿成大灾,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打小、打早、打了”的扑火原则,加大防火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做到人人皆知,个个戒备,全民参与,严防死守,消除隐患;做到有险早扑救,有火不成灾;实现控制火情,不出火警,杜绝火灾;力争达到全镇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为目标;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渡过防火期。
二、工作原则及责任划分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各村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完善设施建设、做好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防灭火应急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干群结合,群防群治。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各部门之间、镇村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3)落实分工,责任到位。森林防灭火全面实行包村包山负责制,即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负责,村委会向镇党委、政府负责。按照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五条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责任机制,并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个人和山头地块、林权所有者,即各村挂点领导和村党组织书记为该村防火第一责任人,村护林员及包山镇村干部为该村包山具体责任人;明确任务和奖惩措施,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乡镇干部包片、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凡失职、渎职者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镇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全镇各村、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预防宣传、前期扑救工作。
三、应急机构及工作职责
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长潭镇成立镇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各村委会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后勤保障组(设在镇党政综合办),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指挥部机构成员及各工作组职责如下:(如遇人事变动,由接替人员承担其工作及职责)
(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
指挥长:王 辉
副指挥长:邝财华
成 员:林鹏、郭茂艺、林 科
(二)成立五个扑火队
第一队:专业队(21人)
队 长:林 鹏
副队长:林 科、黄亦颂
成 员:堑垣半专业扑火队18人;
备 注:负责山火第一现场的扑救工作。
第二队:现场一队(21人)
队 长:徐召庆、何伟强
副队长:古德权、刘 彬
成 员:各村护林员17人;
备 注:负责山火第一现场的扑救工作。
第三队:现场二队(15人)
队 长:丘怡山、
副队长:林祖增、黄运平
成 员:执法队队员9人、应急队员5人;
备 注:负责山火第一现场的扑救工作。
第四队:现场三队(27人)
队 长:涂玮球、左 伊
成 员:李陛方、张志敏、黄增泉、戴正勇、赖辉勇、
李凯军、徐伟明、黄建雄、刘 青、丘炜彦、
钟宇翔、何江峰、汤梓威、赖华胜、黄财智、
梁敏海、罗思航、谢广胜、赖 柯、杨锦坤、
徐 瑾、杨锦锋、徐万里、王 城、刘剑锋
备 注:配合专业队进行现场山火的扑救工作。
第五队:巡火组(47人)
队 长:古德新
巡火一组:林 巧、林荣辉、林荣发、钟运忠、张淼彬、
丘清玉、黄秋霞、丘秋萍、林 雅、黄欢英、
黄良香、黄巧红、杨晓瑜、张利平、张红英、
王 燕
巡火二组:林志荣、余 微、阮干喜、古国聪、陈汉文、
谢新华、钟芬滇、林慧雅、林晓苑、曾依琼、
李冬兰、杨 颖、徐丽玲、翁炼金、郭利珍
巡火三组:刘锦华、温伟开、涂翠玲、王燕华、刘 敏、
杨伟琦、黄淑敏、古春妮、谢莉红、黄 丽、
梁国婵、何清惠、温宇睿、黄菊香、钟 薇
巡火四组:各村组织援增人员。
备 注:明火扑灭后,由巡火组人员根据现场实际进行48小时巡火工作。
(三)建立三级指挥系统
1.一级指挥部(火场)
总指挥:邝财华
副总指挥:涂玮球、古德新、丘怡山、林 鹏、徐召庆、
何伟强
成 员:山火发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镇参与扑火干部(含应急分队全体成员)以及派出所成员。
备 注:负责合理安排好各扑火队的方位,指挥好各扑火队有效、安全地进行扑火并随时向二、三级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
2.二级指挥(山脚)
总指挥:王 辉
副总指挥:郭茂艺
成 员:由派出所成员和山火发生村组织10名熟悉山势地形村民组成。
备 注:负责指挥扑火队派往方向,观察火情动态,协助和监督一级指挥部做好现场扑火工作,并做好外镇支援扑火队的向导和后勤支援工作。
3、三级指挥(镇政府)
负责联络扑火队员和后勤供给工作,下设两个组:
(1)联络组
组 长:饶珂茜
成 员:赖映红、肖秋燕
负责发送短信通知全镇干部、职工立即回镇,并通知各村党组织书记带好本村扑火队奔赴现场,同时做好车辆的派往准备及外援人员的带路工作。
(2)后勤组
组 长:蔡凤秀
副组长:吴春香
成 员:王 涛、叶金丽、王福林、郭锦红、曾彩琴、
罗乃汇、徐雅琴
负责山火期间的伙食,做好扑火队员的干粮、水输送工作,同时协助做好支援队的运输工作及镇内安全工作。
(四)完善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1.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组应安排好电话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火情立即向领导汇报,值班领导立即组织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火场进行扑救工作。
3.镇干部、职工在防火期期间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在接到火警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赶到镇政府集中。
4.车辆运输要先安排第一、第二队和第三队扑火队员上车,后续队员一时无法解决运输车辆时,自行寻找解决交通工具,尽快赶赴火场。
(五)全体扑火队员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各成员必须具备“八个一”,即一把镰刀、一双解放鞋、一只书包、一条毛巾、一只打火机、一只手电筒、一顶安全帽、一支打火把。
2.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回镇各就各位,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3.扑火队员必须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绝对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队。
4.山火扑灭后,巡火组人员必须做好巡火工作,确保不再返火,没有总指挥的命令,一律不准撤离现场。
(六)成立村级扑火队
各村应成立1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接到调度命令后应由村干部带队尽快赶赴火场,参加灭火。
本预案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