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员工作变动,经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对长潭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辉(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邝财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涂玮球(人大主席)
古德新(党委副书记)
丘怡山(党委副书记)
林 鹏(党委委员、副镇长)
钟 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召庆(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饶珂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蔡凤秀(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吴春香(人大副主席)
何伟强(副镇长)
钟文国(副镇长)
成 员:汤林东(派出所所长)
徐润锋(卫生院院长)
张志敏(司法所所长)
左 伊(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钟宇翔(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
刘 青(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杨业成(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干部)
刘锦华(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曾依琼(公用事业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李陛方(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林 科(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古春妮(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冬兰(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所,办公室主任由徐召庆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