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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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我市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
时间:2025-12-04 16:25: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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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相关媒体获悉,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权益,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优化我市企业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对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在梅州市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在职职工,凡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均可由职工本人或其单位经办人提出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拨付至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于在2025年12月1日前已完成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其生育津贴仍按原渠道,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至参保人所在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记者:钟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