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正值森林高火险期,为杜绝火灾隐患,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巡逻防控力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并强化宣传教育,保持对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态势。
然而,我县还有部分群众存在侥幸心理,违反政府禁火令,野外违规用火。3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新铺镇黄坑村罗耕丘山林就发生一起火警,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新铺镇迅速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扑灭火情,避免了火势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了损失。
经查,违法嫌疑人张某梅如实供述了其在未做好防火措施的情况下,在黄坑村罗耕丘的猪场空地内擅自点燃杂树堆,并离开现场。随后燃烧的杂树堆引燃周边杂草,火势蔓延到边沿山林,引发森林火情。所幸相关部门接警后,扑救及时。
现在留置在拘留所的张某梅,后悔不已。
张某梅:以为在空地上烧是安全的,想把树堆烧干净。没想到,会引发火烧山。刚开始以为没有点燃树堆,没有看到火苗我就回家了,我也没有再回去看。 记者:现在在拘留所是什么样的心情? 记者:现在后悔了吗? 张某梅:后悔了。下次不会再去烧了,也不敢了。
当前风高物燥,我县森林火险级别极高。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要以此案为戒,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遵守防火戒严令相关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杜绝山火的发生,防患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