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城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时间:2025-01-15 08:31:0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蕉城城区实际,蕉岭县公安局起草了《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城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1月3日至1月13日在“蕉岭县人民政府”网站广泛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征求期限已满,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蕉岭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