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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梅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再提高
时间:2024-12-16 16:35:4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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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相关媒体获悉,为健全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府办〔2022〕13号)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计算。

  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数据,我市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4247元。经计算,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851.36元提高到1885元(94247×2%),额度提高了33.64元。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限额为基金实际支付额,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设定季度限额,年(季)度支付限额实行当期有效,不滚存,不累计。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年度限额。(记者:郑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