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农业农村局发布通告,呼吁广大柚农及相关企业充分认识到产品质量对品牌价值、拓展市场的重要性,加强金柚质量管理,保障金柚品质,维护梅州金柚品牌形象。
通告明确,金柚应在霜降节气后视成熟度适时采收。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引导和巡查力度,严防发生大规模过早采摘柚果、伪造假冒金柚商标等行为,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企业3年内不得享受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的扶持政策。
通告建议各柚园和广大柚农朋友把握柚果成熟重要农时节点,加强生产管理,采取适当措施,保障金柚产品品质和口感。柚园在采前15天至20天要停止灌水,不准施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通告还倡导广大柚农和柚果销售经营主体分级销售。柚果应规范保鲜包装,严禁使用不规范的保鲜剂,采摘后必须经自然通风20天以上的发汗后熟期方可包装。倡导推行柚果采摘后清洗、分级、统一包装标识等商品化处理,严格执行柚果质量标准。倡导广大柚农和柚果销售经营主体采用以质论价、按个销售的营销模式,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记者:黄梅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