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广东省医保局官网发布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 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原实施的24项辅助生殖类项目优化整合为1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政府指导价;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通知还明确,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执行。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情况,合理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记者:罗鸿璋(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