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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梅州市餐饮、零售业“发票抽奖”活动工作方案》 提升消费市场活力 不断壮大市场主体
时间:2024-08-08 09:32:2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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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梅州市商务局、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梅州市餐饮、零售业“发票抽奖”活动工作方案》,于今年8月4日至12月31日开展以“参与发票抽奖 共享至尊好礼”为主题的餐饮、零售业“发票抽奖”活动,通过发票抽奖的方式,进一步提升餐饮、零售消费市场活力,拉动餐饮、零售行业的销售增长,不断壮大限额以上餐饮、零售业企业市场主体,推动我市餐饮和零售企业“上限”工作取得实效。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取得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通过扫描活动页面二维码,再根据要求完善发票相关信息(含姓氏及电话号码)、上传发票后即可登记参与“发票抽奖”活动。“发票抽奖”活动分为月度抽奖和年度抽奖,月度抽奖即自2024年9月起,每月10日对上月发票进行一次抽奖;年度抽奖即在2025年1月10日进行2024年度抽奖。凡已参与月度抽奖的普通发票均可参与年度抽奖。

  “发票抽奖”活动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主办方按抽奖范围,提前提取所有符合抽奖条件的发票数据作为抽奖数据库。抽奖号码由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构成,中奖发票采取电脑随机选取方式,主办方指定专人共同现场抽取,梅州市嘉应公证处现场公证。消费者取得合法有效且经过确认的普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与电脑抽出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一致的即为中奖,中奖信息将在公共媒体发布通告。同时,主办方根据抽奖程序中预留的联系方式将中奖情况告知中奖消费者。(记者:池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