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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蕉岭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4-18 10:42:2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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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志富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挖掘培育优势特色产品

  一是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工作。目前,我县共有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分别是“桂岭蜂蜜”“蕉岭绿茶”“三圳淮山”“蕉岭冬笋”。广东桂岭蜂业科技股份公司获批核准使用“桂岭蜂蜜”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持有“桂岭”注册商标。蕉岭县星森茶厂、梅州市均保实业有限公司、蕉岭县山支山家庭农场三家企业获批核准使用“蕉岭绿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分别持有“蓝源”“猪兜窝”“山之山藍源春”注册商标。蕉岭县三圳益坤淮山专业合作社、蕉岭县益坤家庭农场两家企业获批核准使用“三圳淮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梅州昱竹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蕉岭县南礤镇富足村毛竹专业合作社两家企业获批核准使用“蕉岭冬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二是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正式受理“蕉岭绿茶”“蕉岭大米”“三圳淮山”“蕉岭红菇”“蕉岭冬笋”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行政执法 

  近年来,我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商标法》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能作用开展联动保护和联合执法,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和销售旺季,持续不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规使用专用标志、假冒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行为,不断加大地理标志行政执法力度,有效保护蕉岭地理标志品牌。截至目前,我县辖区暂未发现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

  三、创新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机制,提高地标产品附加值

  我局注重引导地理标志产品与乡村振兴项目相结合,鼓励形成行业协会、地理标志产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与电商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结,构建产、供、销立体网络,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者竞争力和话语权。“桂岭蜂蜜”“蕉岭绿茶”等地理标志产品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运营模式,在育苗、技术、品牌、销售等方面统一管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作用,创新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助力当地乡村振兴取得实际成效。

  四、加大地标产品宣传力度

  一是以“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注重多种形式,多种方向,广泛宣传,形成立体宣传格局。近年来,通过蕉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制作专题宣传片宣传介绍我县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成效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试点改革情况,累计播放10余次。二是邮政快递对外输出的快递单宣传我县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共印刷15000份。三是利用我县70余家单位楼宇显示屏宣传4个地标产品1个月。四是开展电商直播推介销售地理标志产品活动。组织电商企业到“蕉岭绿茶”“桂岭蜂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用标企业的生产、销售基地开展直播带货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推广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助力乡村振兴经验模式,推动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五是组织辖区地标产品企业参加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大赛、2023年梅州市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工作部署,结合各位代表的宝贵意见,扎实做好辖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地标产品的培育、申报、保护、利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