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蕉岭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220千伏蕉岭(武梅)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并于2026年6月26日经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梅州市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1.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为满足武梅高铁用电需求,保障武梅高铁的可靠供电,强化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里面的供电设施。
2.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拟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1749公顷,共1个落实地块,落实地块位于新铺镇福岭村。使用前,落实地块WLS01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1749公顷;使用后,落实地块WLS01全部调整为城镇用地(供电用地0.1749公顷),规划区其他建设用地减少0.174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增加0.1749公顷。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蕉岭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
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蕉岭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均保持不变,蕉岭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1749公顷。
4.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件)
三、公告方式
在蕉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jiaoling.gov.cn/xxgk/jggk/index.html)上公告,并在新铺镇人民政府、福岭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梅州市蕉岭县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9日
附件:梅州市蕉岭县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