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做好我县2026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现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经由原服役部队根据符合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现役表现进行评分,并通过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复)核和当事人签字确认,现将我县2026年第一批6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6年5月12日至5月18日(5个工作日)
二、反映问题方式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评分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机构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依法处理。
三、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东峰路120号蕉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3-7183891
附件:蕉岭县2026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公示表
蕉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12日
蕉岭县2026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公示表